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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(以下简称招生)工作管理,规范招生工作行为,依法依规录取新生,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的方针,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,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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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0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(以下简称招生)工作管理,规范招生工作行为,依法依规录取新生,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的方针,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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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5-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(以下简称招生)工作管理,规范招生工作行为,依法依规录取新生,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的方针,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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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3点击下载:2014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阳光招生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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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(以下简称招生)工作管理,规范招生工作行为,依法依规录取新生,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的方针,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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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学校名称: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,国标代码:13249。第三条 学校校址: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(邮编:442000)。第四条 法人代表:惠震。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性质: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湖北省属独立学院,第三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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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及国家教育部、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学校名称: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,国标代码:13249。第三条学校校址: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(邮编:442000)。第四条法人代表:张建。第五条办学层次及性质: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湖北省省属本科层次独立学院。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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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(以下简称招生)工作管理,规范招生工作行为,依法依规录取新生,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的方针,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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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6-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(以下简称招生)工作管理,规范招生工作行为,依法依规录取新生,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第二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考核,择优录取的方针,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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